2023年度广州市黄埔区申请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奖励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
(二)《<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1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穗埔字〔2018〕12号文生效期间(2018年11月13日后),园区内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不少于10家的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二)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是指经国家、省、市、区其中一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加速器,并通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且园区内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不少于10家的,给予该区级加速器运营单位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奖励申请审批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园区内至少1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入驻合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一套表”系统中打印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等,复印件加盖入驻企业单位公章及申请单位骑缝章);
5、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8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