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莞市“倍增企业”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对于未上规和未入统的企业,不予纳入“倍增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免申”入库类企业主要为有效期内省级、市级“链主”企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的战略性产业龙头企业,以及近三年境内上市的制造业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等优质企业,且上年度(2024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二)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同比增长25%以上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可放宽至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新增数量不超过当年新增倍增企业总数的10%;属于下一代移动通信(6G)、前沿新材料、具身智能、未来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的“未来之星”企业可放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3000万元;
(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24:0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申报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进入“企莞家”平台的方式:在浏览器输入网址进入平台;或者上“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
(二)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7:0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5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申请表(附件1-1)(原件,线上填报,系统生成带水印材料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二)2025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原件,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PDF格式文档);
(三)企业简介(参考附件1-4)(原件,WORD格式);
(四)企业倍增发展方案(方案提纲可参考附件1-5)(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免申”入库类企业无需提交);
(五)相关统计报表(附件1-7)(电子版,EXCEL格式,文件夹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免申”入库类企业无需提交);
(六)2023年和2024年两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免申”入库类企业只需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
(七)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个年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纸质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请参考附件1-3PDF格式;“免申”入库类企业无需提交)。
特别说明:
1.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按附件1-3.纸质资料提交要求顺序编排打印、胶装成册。
2.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系统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加盖电子水印。
五、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形式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作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三)征求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企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的情形。
(四)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把带电子水印的申报材料,按本通知附件1-3.纸质资料提交要求顺序编排打印,做好封面和目录(目录列明所提交的各份材料名称及页码),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2份,封面、骑缝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7时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提交方式有两种:
1.申报企业持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形式审核预审通过短信,提交材料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三区,可提前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预约“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服务(政策兑现)”办理;
2.申报企业邮寄材料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信息: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三区,电话0769-22835627),随件附纸注明形式审核通过流水号,相关邮寄用由申报企业自理。
(五)开展评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企业进行高质量评价指标评分。
(六)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拟入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
(七)市政府审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年度“倍增名单”报市政府审议。
(八)公布年度“倍增企业”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年度“倍增企业”名单。
六、遴选原则
(一)建立“免申”与“遴选”相结合的“倍增企业”入库机制。“免申”入库类企业是指有效期内省级、市级“链主”企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的战略性产业龙头企业,以及近三年境内上市的制造业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等优质企业;“遴选”入库类企业是指通过企业自主申报、高质量评价体系评分等遴选程序入库的一批优质企业。
(二)围绕我市“8+8+4”重点工业产业导向和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需求,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两大主题主线,形成以传统特色产业、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主体的倍增企业队伍。8个传统特色产业包括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玩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化工制造业、包装印刷业、模具制造业等产业;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产业;4个未来产业包括下一代移动通信(6G)、前沿新材料、具身智能、未来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
七、其他
(一)信息与软件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遴选评分标准存在差异(详见附件1-9),请企业按照对应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根据《东莞市“倍增企业”遴选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倍增企业”以纳入前一年为基础年(即2024年),以基础年营业收入数据为依据,每年复合增长率目标为15%,五年实现营业收入倍增目标。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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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东莞市“倍增企业”遴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0220.doc |
附件:东莞市“倍增企业”遴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0220.doc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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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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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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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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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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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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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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