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
专题二: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
1. 研究内容
围绕整合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优势资源,聚焦我市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推广、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创业辅导等科技服务,协助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跟踪管理工作,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2. 申报条件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熟悉我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和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优势,能够整合凝聚派驻到我市的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力量。
(2) 建设场地应为工作站运行和特派员工作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3) 需组建专业的运行团队,运行团队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市级工作站原则上至少配备产业科技服务、特派员管理、财务管理等 3 个岗位人员。
(4) 工作站实行科技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站长负责制,站长应具有扎根基层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奉献精神,能够组织、协调、服务管理本地区农村科技特派员。
(5) 工作站应制定工作管理及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保障资金使用须符合广东省、江门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获批建设后,需与市科技局签订建设任务书,
明确工作站建设运行的总体目标与绩效指标。
3. 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请书及工作站建设方案,须包括明确的年度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等。
(2)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证照。
(3) 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 有参与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参与各方的项目合作协议。
(5) 工作站场地、人员、依托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4. 支持方式与强度
事前资助,择优支持;不超过 80 万元/项,支持 1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