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百千万工程”县域创新基地)建设
专题四: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百千万工程”县域创新基地)建设
1. 研究内容
围绕提升 4 个县级市产业竞争力,驱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整合县域农村科技特派员与结对高校优势资源,在辖区内开展跨镇、跨村的协同创新,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推广、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创业辅导等工作。
2. 申报条件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事业单位。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熟悉县域产业发展情况和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优势,能够整合凝聚派驻到县域的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力量。
(2) 建设场地应为工作站运行和特派员工作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3) 需组建专业的运行团队,运行团队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工作站原则上专职岗位人员不少于 1 人。
(4) 工作站实行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站长负责制,站长应具有扎根基层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奉献精神,能够组织、协调、服务管理本
地区农村科技特派员。
(5) 工作站应制定工作管理及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保障资金使用符合广东省、江门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规范有效。需与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建设任务书,
明确工作站建设运行的总体目标与绩效指标。
3. 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请书及工作站建设方案,须包括明确的年度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等。
(2)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证照。
(3) 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 有参与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参与各方的项目合作协议。
(5) 工作站场地、人员、依托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6) 县域创新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及成效、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4. 支持方式与强度
事前资助,定向支持;不超过 35 万元/项,每个县级市推荐1 项,共支持 4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