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推动科技成果“入县达镇”
专题五:推动科技成果“入县达镇”
项目类别一: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下沉县镇村
1. 研究内容
围绕我市县镇村发展科技需求,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
推动具有的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等在县镇村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推广。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当地共性科技问题和生产实践难题,示范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惠及民生福祉,加快形成一批科技助力“百千万工程”示范性帮扶成果。
2. 申报条件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村合作社、高校或科研机构等。
(2) 项目应聚焦我市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领域,如林下经济、农产品种植加工等,将已有成果转化推广,突出成果转化的示范带动效益。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鼓励项目成果跨乡镇转化应用。项目内容应对成果转化范围和预期效益设定明确的考核指标。
3. 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
(2)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证照。
(3) 有参与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参与各方的项目合作协议。
(4) 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4. 支持方式与强度
事前资助,择优支持;不超过 15 万元/项,支持 3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