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2018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2018年重大项目申报和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大项目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骨干力量。重大项目申报属于行政服务事项,目的是为重大项目的前期和建设过程提供便捷、高效的协调服务,也不作为任何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申报列入2018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本)》等要求。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深圳市2018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对行业导向和总投资的要求。
(三)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
1.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项目;
2.列入《深圳市实施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项目;
3.列入《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十大行动计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
4.列入《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项目;
5.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申报分类
本次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以重大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为主。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8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8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8年重大新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除外,但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等相关批准文件,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18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8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二)办文窗口申报。
四、申报地点
地点: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文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西厅3、4号窗口;电话:88125842 8812584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廖文娟,88121604;李方立,88127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