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省外贸企业拓内销市场商标品牌培育促进项目
工作目标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的工作部署,解决外贸企业长期依赖代工模式导致的“品牌空心化”问题,通过系统化商标布局和品牌重塑,建立国内市场品牌认知,推动企业自主商标品牌培育及运用。
项目内容
(一)为不少于30家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国内商标布局分析报告,按季度更新商标预警报告;
(二)组织2场商标品牌提升及出口贸易商标品牌风险防范的培训,每场培训不少于50人;
(三)全面了解外贸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情况,开展不少于调研5次,并形成《广东省外贸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及发展建议白皮书》;
(四)支持省内重点领域30家以上外贸企业开展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与运用,推动评价一批高价值商标品牌;
(五)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商标品牌专题活动,并组织不少于10家外贸企业参加中国商标节、广交会等大型展会。
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领域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1.熟悉商标品牌工作流程及要求,具备组织发动我省相关企业及商标代理机构的能力和基础,能够按项目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及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工作。2.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具有丰富的承担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3.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上限为70万元。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作为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我局将根据省财政预算批复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二)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6年2月起至2026年12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三)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根据财政预算批复确定项目任务和绩效,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