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基本信息
(一)支持对象:当年度首次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达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标准的
(二)支付方式:后支持
(三)扶持形式:奖补
(四)资金额度:每家2万元
(五)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六)责任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信息确认时间
相关事宜请留意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
三、兑现条件
(一)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2025年内首次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纳入天河区规模以上统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获扶持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获扶持前被公安机关查处或政策兑现时仍处于刑事立案侦查阶段的;
3.提供的佐证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办理流程
(一)拟支持企业名单筛选。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政策条款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二)公示。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支持企业名单。
(三)通知确认。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及所属街道通知拟支持企业,企业登录“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确认,并提交相关确认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支持资金。
(四)审核。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信息确认时间截止后1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成功确认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佐证材料的,由审核人将申领材料退回申领人,申领人补正材料后,可以再次提交。
(五)兑现。对成功确认的企业,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完成内部审核后按相关流程办理完成支持资金兑现拨付申请。
备注:本事项采用免申即享类办理流程,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申报。
五、所需材料
六、办事窗口
此次申报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设政策兑现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线上申报。
七、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天发改规字〔2025〕2号)第二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政策支持】对当年度个体工商户首次达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标准的,给予2万元支持。
八、常见问题说明
(一)确认兑现本项目的企业应保证其信息确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兑现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可以因受理、审核、拨付、接受审查等情形使用企业提供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得企业同意,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三)如确认兑现本项目的企业,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拨付的,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