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光明区“海外创客”项目启动资助
政策条款
获得深创赛国际赛行业决赛及以上赛事奖项并在光明区实际运营的项目,可享受最高75万元赛事奖金、市级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资助,区级最高30万元项目启动资助。
支持对象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行业决赛及总决赛获奖项目中的核心参赛选手在光明创办的企业。
支持事项
(一)支持方式:采用事后资助方式,属核准类项目。
(二)支持标准: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行业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在光明区转化,正常运营半年以上,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在光明区转化,正常运营半年以上,分别给予30万、25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资助从高不重复,实行总额控制。
申请条件
(一)获奖项目核心参赛选手需在项目获奖后2年内在光明区创办企业[项目获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
(二)获奖项目核心参赛选手由在光明实际运营的企业中推荐产生,每个项目可推荐1名核心参赛选手申报本项资助;
(三)申请资助时光明区创办企业仍正常经营,有与经营相符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且企业员工依法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