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光明区大学生创业经营补助(第二批)
政策条款
重点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办符合光明区产业需求的企业并在光明区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上,给予3万元一次性经营补助。
支持对象
(一)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辖区高校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二)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位的高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支持事项
(一)支持方式: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二)支持标准: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条件
(一)创办的企业应于2025年注册成立,并在光明区实际经营,且符合光明区“3+3+1”产业方向。
(二)申请人在注册公司之日,仍属于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辖区高校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位的高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三)创办的企业连续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
(四)申请人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其创办的企业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在校生除外),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五)租赁场地或自有场地不少于30平方米,有办公设施、生产设备等。
(六)企业吸纳不少于5人就业,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