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全球智能机械与电子产品博览会参展项目(申报时间待定)
支持领域
为落实省政府支持办好全球智能机械与电子产品博览会的部署要求和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帮助企业参展抓订单、拓市场,制定本申报指南。
设定依据
(一)政策依据
相关政策。
(二)管理依据
《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工贸〔2025〕16号)
支持数量和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我局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以元为单位舍尾,项目申请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
资助拨款按照申报材料中的银行账户信息办理。因申请单位名称变化、账户信息更改或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拨款不成功的,原则上予以办理一次拨款信息更改并再次拨款。
(三)预算管理
经受理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纳入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库储备。
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近三年(2024年-2026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5.申报单位不存在以同一项目或同一费用重复或多头申报的情形。
(二)专项条件
申报主体为实际参加2025年全球智能机械与电子产品博览会的参展企业。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支持内容
为帮助企业参展抓订单、拓市场,对参展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资助。
(二)支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用进行全额支持,每家企业支持的展位面积不低于9㎡、不高于1000㎡,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