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集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典型案例
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等要求,为发挥项目引领带动作用,谋划好“十五五”规划,大力推广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我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条件
(一)征集范围。全省范围内在建、建成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项目。
(二)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鼓励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申报单位近五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三)征集要求。项目应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设计、施工及运行阶段的相关技术要求。已获得典型案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参照《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超低能耗建筑要求,借鉴岭南传统建筑气候适应性设计手法的,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优先纳入典型案例范围。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程序,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政策支持
入选项目作为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储备项目,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对接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要求,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和试点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