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支持内容
软件企业发展奖励为普惠性项目。支持2024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支持2024年度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并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申报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在2024年的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含)、10亿元(含)、20亿元(含);或者2024年度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含),且营收增速连续2年(2023、2024年)较前一年增长10%(含)以上。
2.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2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平均每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5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平均每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10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且满足增速要求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平均每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三、支持方式
本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含)、10亿元(含)、20亿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含)以上且2023年、2024年营收连续2年增速均达到10%(含)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材料
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材料网上申报。经公示获得扶持的申报单位如需提供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网上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
(三)申报承诺书(附件2)
(四)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附件3)
(五)申报汇总表(附件4)
(六)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信用广东”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3.纳统及完税证明。
(1)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软件行业协会,020-38289993、020-38258319)提供的2024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统计报表;
(2)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软件行业协会)出具的2024年软件纳统证明;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2024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近三年(2022-2024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提供每年度审计报告。
5.在职职工人数证明
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2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明细表(平均每月不得少于5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明细表(平均每月不得少于10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且满足增速要求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明细表(平均每月不得少于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