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
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企业、公立医院、高校成立联合实验室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对上一年度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最高30%给予资助,每家出资单位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最高30%给予资助,每家出资单位最高资助100万元。
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实际出资企业;
(二)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签约主体为在南山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企业;
(三)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合同书签约日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实际出资方出资应拨付到位,出资金额以申报主体对联合实验室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为准,出资时间截止至申报通知发布日前;
(五)同一单位同一联合实验室不重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