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山区急需紧缺产业人才引荐机构扶持项目
政策依据
区人力资源局,依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政策内容
对引进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认定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
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人力资源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资助标准
本操作所指的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2024年、2025年发布的深人社发〔2024〕31号文、深人社发〔2024〕60号文、深人社发〔2025〕42号文中的“五星岗位”人才和“四星岗位”人才。高端紧缺岗位清单网址如下:
深人社发〔2024〕31号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472010.html
深人社发〔2024〕60号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930241.html
深人社发〔2025〕42号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2399104.html
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辖区用人单位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每引进1名“五星岗位”人才,按照用人单位支付的服务费的50%予以奖励,每引进1人奖励最高20万元。2.引进“四星岗位”人才达到5人-20人,按2万元/人予以奖励;超过20人的部分,按4万元/人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凭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本通知所指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在申报年度的上一个年度内在南山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首次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从市外(含国、境外)引进的各类人才。属于引进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的,如引进之日至提交申报时未满12个月的,可在下一申报年度进行申报。其中,人才引进时间的计算,以首次与在深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起始时间、首次在深缴交社会保险缴费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月份等最早时间为准。推荐选聘人才一般应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为期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申报奖励时至申报奖励审核通过之日仍在南山合法工作和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3.同类政策不重复受理申报。
补充通知
一、延长申报时间:原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4日18:00,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
二、扩大申报范围:第四批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已纳入本次申报范围,详见深人社发〔2025〕48号文,【点此可跳转《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试行)》等9个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