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入库
一、支持内容
支持行业企业研发生产首版次软件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自主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运行安全可靠,功能性能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打破行业封锁与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发布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不包括开发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企业,并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二)项目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产品研发团队不少于20人;项目投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申报产品需符合以下重点领域之一
(1)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开发工具、测试支撑等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类、生产控制类、工控安全等工业软件,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网络环境安全、数据安全等信息安全软件。
(2)“四化”(网络化协同、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赋能重点平台,以及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软件平台。
(3)赋能千行百业的人工智能技术软件,以及元宇宙、游戏电竞、数字营销等数字创意领域的关键技术软件。
(4)金融、电信、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符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含开源鸿蒙)并已经实际落地应用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5)进入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清单内(含孵化筹备期、孵化期等项目)的开源软件。
3.申报产品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登记的产品开发完成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含)以后,权利取得方式须为原始取得(如属于共有,则要求申请单位为第一权利人,且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本项目的证明)。申报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的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为1.0(开源软件无需提供)。
4.申报产品运行稳定可靠,须通过相关软件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
5.申报产品的项目投入累计不低于300万元(不含税)。
6.申报产品及其升级版本实现市场化销售且销售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包括产品或者服务形式),并提供2个以上落地实施的案例(开源软件无需提供)。
三、支持方式
该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项目,择优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事后补助。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封面(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下载、盖章、回传)。
(二)申报承诺书(附件6)。
(三)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对应栏目填报后下载、盖章、回传)。
(四)申报企业经营情况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2024年度上缴税收证明,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软件行业协会,020-38289993、020-38258319)提供的2024和2025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统计报表和纳统证明。
4.申报单位在“信用广东”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
(五)项目材料
1.项目完成情况报告(附件2-1),需包含项目研发人员列表(附件2-2)。
2.项目审计报告(附件2-3)。
3.申报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相关知识产权成果证书,相关技术检测认证报告(可提供多个)。符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的产品,须提供相应的信创适配证书及信创产品应用佐证材料。开源软件须提供进入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项目清单或认定的相关佐证材料。
4.申报产品不少于2个的落地实施案例及佐证材料(如用户使用报告等)、销售合同(至少提供销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的合同文本)等(开源软件无需提供)。
5.项目须事前立项且按照财务相关要求进行专项专账管理,并提供超过1万元额度的发票扫描件(包括项目支出和收入)。
6.产品性能领先性说明及佐证材料(附件2-4,佐证材料由申报单位视产品实际情况提供)。
上述材料必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按要求完整提供,如有一项不符条件或空缺均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修改或补充。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书封面(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下载、盖章、回传)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 3 | 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对应栏目填报后下载、盖章、回传)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 我要办理 | ||
| 5 | 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2024年度上缴税收证明,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 我要办理 | ||
| 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的2024和2025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统计报表和纳统证明 | 我要办理 | ||
| 7 | 申报单位在“信用广东”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 | 我要办理 | ||
| 8 | 项目完成情况报告(附件2-1),需包含项目研发人员列表 | 我要办理 | ||
| 9 | 项目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 10 | 申报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相关知识产权成果证书,相关技术检测认证报告(可提供多个)。符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的产品,须提供相应的信创适配证书及信创产品应用佐证材料。开源软件须提供进入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项目清单或认定的相关佐证材料 | 我要办理 | ||
| 11 | 申报产品不少于2个的落地实施案例及佐证材料(如用户使用报告等)、销售合同(至少提供销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的合同文本)等(开源软件无需提供) | 我要办理 | ||
| 12 | 项目须事前立项且按照财务相关要求进行专项专账管理,并提供超过1万元额度的发票扫描件(包括项目支出和收入) | 我要办理 | ||
| 13 | 产品性能领先性说明及佐证材料(附件2-4,佐证材料由申报单位视产品实际情况提供)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