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科工商务局,滨海新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读,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自愿原则,及时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积极指导企业或园区编写评价报告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逐级提交。其中,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应按照行业类型,对照绿色工厂相关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X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二、报送要求
请各地工信部门把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和企业、园区申报材料一并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我局粤政易联系人账号。其中,企业、园区申报材料也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同步提交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