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
支持的领域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鼓励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支持项目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已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支持的费用范围
项目实施单位对其已获得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内设研发机构为完善和提升研发基础条件和环境在一定时限内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包括专项用于实验研发的仪器设备工具、研发设计与管理专用软件、试验环境(包括中试线的建设与改造)、知识产权、资料库、数据库等软硬件设施的投入费用。
设立依据
(一)《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11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支持的费用范围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不设资助费用范围,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资助方式
(一)支持的项目数量:无项目数量限制。
(二)资助的方式及标准: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事后方式。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已获得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项目资助的,不再享受本奖励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二)项目实施单位成立运行三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数据,没有超出经市统计部门认定的正常误差范围;
(四)项目实施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资助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六)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本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七)资助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项目费用,重复纳为本操作规程所列资助项目费用的行为。
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项目,以及企业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除外;
(八)资助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专项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开展的定期复核评价。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副本).pdf |
我要办理 | |
| 3 | 财务审计报告 |
财审报告-简版.pdf |
我要办理 | |
| 4 | 项目人员情况表 |
项目人员情况表.docx |
我要办理 | |
| 5 | 项目总结报告 |
项目总结报告.docx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6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pdf |
我要办理 | |
| 7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8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9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10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11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12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