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
支持范围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政策目标
支持企业加快研制符合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要求的装备产品,并实现推广应用,引导我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我省重大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提升我省重大技术装备水平。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产品必须符合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领域,且已实现销售(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三)申报产品必须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技术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四)装备产品的自主化率(即装备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购国产化的设备及部件价值量占整套装备价值量的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
(五)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每个装备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同一单位申报入库储备项目数量不限,原则上省级财政每年仅安排支持同一申报单位一个项目)。
(六)申报单位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不存在失信行为,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以及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均不予以支持。
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按照省财政关于“先入库再安排预算”的要求,202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原则,未完成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省财政厅项目库系统等两个系统相应流程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安排资金。
(二)严格项目评审、择优排序。按照“谁评审,谁负责”原则,请各地切实履行项目评审主体责任,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加强项目评审结果现场核查,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企业进行100%实地核查。并按照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要求,对入库储备项目进行排序(省级财政资金将按项目排序综合考虑安排)。
(三)按时报送项目入库信息。请各地根据项目入库储备情况,研究编制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项目入库储备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评审专家审核意见、局党组集体审核研究评审结果的会议记录等)请于2022年7月20日前正式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作为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资金预算编制依据。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项目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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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 |
| 2 | 项目申请表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表.doc |
我要办理 | |
| 3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4 | 销售合同 | 装备研制企业和用户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销售合同(包含技术合同,如无单独技术合同,则应提供能够反映装备技术要求、核心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产品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相应的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 | 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装备产品为出口产品的,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中所列装备产品名称应与申报装备产品名称一致 | 我要办理 | |
| 6 |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 与申报产品直接对应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发明专利内容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的关联性说明 | 我要办理 | |
| 7 | 实际用户使用报告 | 与销售合同对应的装备产品实际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8 | 装备产品彩色照片 | 我要办理 | ||
| 9 | 产品检测报告 | 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2021年度或之后出具的规范性、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应加盖“CMA”或“CAL”或“CNAS”等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标识),对目录要求的全部性能技术参数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等装备产品应提供行业内公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如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暂时无法出具检测报告的,申报单位应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和其它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出具检测报告所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和现场检测的照片或视频佐证材料,同时提供检测机构资质及相关介绍(包括检测机构资质说明,检测许可范围等) | 我要办理 | |
| 10 | 核心技术密切对应的技术查新报告 | 2021年度或之后出具的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对应的技术查新报告复印件,或其他可说明装备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其他材料(新产品鉴定材料、科技成果评价材料等) | 我要办理 | |
| 11 | 装备产品立项和研发的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
| 12 | 装备产品需填报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清单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清单.doc |
我要办理 | |
| 13 |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
我要办理 | |
| 14 | 提供相应说明 | 申报产品存在关联交易的,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不得虚报产品价格,并签署价格真实性承诺函 | 我要办理 | |
| 15 |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