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23年度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
一、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企业、公立医院、高校成立联合实验室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对上一年度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30%给予资助,每家出资单位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实际出资企业;
(二)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签约主体为在南山区内注册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企业;
(三)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合同书签约日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实际出资方出资应拨付到位;
(五)同一单位同一联合实验室不重复资助。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