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山区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
政策内容
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每家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企业营收增长率、研发投入比例数据给予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档次给予相应资助,每家最高资助100万元。资助标准如下:

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3.同一年度不得与《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高成长企业支持计划同时享受资助。
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我要办理 |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 4 | 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5 | 上年度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我要办理 | ||
| 6 | 近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 我要办理 | |
| 7 | 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 第三方审计或者鉴证机构出具的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第三方审计或者鉴证机构应当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等要求。第三方审计或者鉴证机构资质如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规定执行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