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考核复核评审推荐
示范企业考核、复核
已经完成注册且达到测评合格线的原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均应完成考核、复核。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需先通过优势企业的考核、复核后再进入示范企业推荐程序。其中,优势企业合格线为55分,示范企业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相应测评合格线的企业,以及虽达到测评合格线、但经核查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情形的,初步认定考核、复核不通过。其它企业,初步认定考核、复核通过,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
示范企业评审
我局对通过测评相应合格线的新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组织评审,综合测评和评审情况,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名单。评审标准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评审参考要点》及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参评企业提交材料:参评企业需按本通知附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我局。
(二)专家评审:我局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程序参照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相关规定进行。
(三)推荐名单的确定:企业测评分与专家评审得分按50:50比例形成总得分,按总得分名次确定推荐名单。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 |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docx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