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性后补助项目
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规定,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广东省标准化活动,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申报主体
在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单位)。国际标准的参与制定单位均可申报;国家标准只受理主导制定单位(起草单位排名第一)和第一协助制定单位(起草单位排名第二)的申报;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只受理主导制定单位的申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只受理秘书处承担单位的申报。其他项目,只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
由于近年来团体标准发展速度较快,我省团体标准发布量较多,取消对团体标准的资助,相关工作重点转为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培优。
申报条件
(一)技术标准。
1.申报条件。
在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本通知所述标准,特指上述具体标准,不包含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4.1所述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技术规范(TS)、可公开提供规范(PAS)、技术报告(TR)、指南(Guide)等其它标准化文件。
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予以资助。
由于标准发布与正式出版时间差等客观原因逾期未能申报上一年资助的技术标准,可申报本次项目。
(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符合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成立(首次),并召开成立大会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下同)。
2022年度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结果为一级。
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估结果优秀。
(三)标准化重点人才引进。
1.符合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引进现任或曾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以上的专家驻粤,工作时间在申报年度内累计达到3个月的。
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工作时间在申报年度内累计达到3个月的。
(四)其它项目。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确需资助的重大项目。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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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 3 | 法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 4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我要办理 | ||
| 5 | 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