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总部企业落户奖励
政策依据
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改规〔2023〕12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总部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2022年在库、经过2023年度复核后仍在库的总部企业,可申请贡献奖励、租房补助、购房补助;根据原总部政策签订协议认定的总部企业,完成协议约定的承诺贡献后可按原总部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落户奖励。
申报要求
根据原总部政策签订协议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完成协议约定的承诺贡献后可按原总部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落户奖励。
资助标准
对本政策实施后新注册、迁入企业,设立后五个年度内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在认定当年给予200万元奖励,次年达到总部企业复核条件的,给予300万元奖励。以一事一议方式通过签订协议认定的总部企业,其落户奖励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纳税申报表 | 总部企业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的统计年报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PDF文件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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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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