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总部企业贡献奖励
政策依据
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改规〔2023〕12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总部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2022年在库、经过2023年度复核后仍在库的总部企业,可申请贡献奖励、租房补助、购房补助;根据原总部政策签订协议认定的总部企业,完成协议约定的承诺贡献后可按原总部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落户奖励。
申报要求
连续2年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2022年在库、经过2023年度复核后仍在库),2021年、2022年在本市形成综合经济贡献(须为正值)的总部企业可以申请该奖励。对涉及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总部企业,按照2022年综合经济贡献相比2021年增量的5‰给予奖励;其他企业按照增量的2‰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00万元。综合经济贡献由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工资薪酬、企业利润、研发投入四项指标加总计算。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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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纳税申报表 | 总部企业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2022年的统计年报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PDF文件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