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山区科技应用示范支持计划
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开展创新研发活动,对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如新技术、新产品等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资助。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每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申报条件
本次资助计划旨在推进南山区智能机器人领域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示范应用。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
2.申报主体应当具有近两年内获得授权的与申请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申报主体的科技成果已纳入深圳市智能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
4.申报主体的科技成果应当应用于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智慧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实施地为深圳市南山区。
5.申报主体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包括:持股/被持股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采购公正性的行为。
6.申报主体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须在本年度、且在本操作规程发布之日前签订,双方已产生费用支付;合同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7.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
8.申报主体应充分考虑科技成果应用项目实施的各类风险,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范。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我要办理 | ||
| 3 | 法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 4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 5 | 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6 | 项目纳入深圳市智能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的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我要办理 | ||
| 8 | 项目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 | 我要办理 | ||
| 9 | 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