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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决定部署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设站对象为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每年集中向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报工作站动态调整情况。被注销工作站的单位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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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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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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