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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针对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开展贷款贴息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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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优质企业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短板,并在若干战略性产业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努力锻造长板,推动我省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设立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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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深圳市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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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域,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认定,申报数量不限。认定通过后,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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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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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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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2022年,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3年,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4年,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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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新认定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复核不通过后,再次被认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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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对符合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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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专题)入库是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而设立的,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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