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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国正式签署SKA天文台公约,同期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设立SKA专项,现开展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专项项目申报。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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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部署安排,现启动实施“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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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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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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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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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意见征求工作已开始。2024 年度指南围绕:极端制造领域、医工领域、信息领域、交通工程领域、可再生能源领域、材料领域、海洋领域7个重点领域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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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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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标准规划“揭榜挂帅”、先进标准稳链强链、广东标准国际跃升、优势企业标准领跑等四大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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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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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探索,鼓励港澳参与,培养基础科学研究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支撑重大原创性成果突破与关键核心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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