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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项目包含: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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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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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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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优质企业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短板,并在若干战略性产业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努力锻造长板,推动我省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设立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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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有关精神,推动南沙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群体劳动者自主创业,培育与提升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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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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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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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境外跨国公司以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形式在我省设立的,通过投资、授权等方式承担跨区域(含国家或地区)若干家企业资金管理、研发、采购、销售、物流、结算、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的法人机构。境外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的,承担部分地区总部功能的总部型机构视同地区总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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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4号),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认定条件新落户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按照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给予落户奖励。其中,申请企业本身或其母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的,应剔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后,给予落户奖励。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超过2亿元(含)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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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项目包含: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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