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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不超过10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部属单位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江苏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南岸区、杭州高新区(滨江)、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鹰潭等五个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物联网)可独立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物联网示范基地案例不占属地指标,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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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科学安排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发展改革委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以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申报范围,开展前期工作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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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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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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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支持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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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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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促进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工伤预防项目是指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对确定的工伤预防项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具体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服务机构支付30%‐70%预付款。项目完成并经评估验收合格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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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工业节水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现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以列入2024年度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对标建设,并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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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技能竞赛参赛奖励,鼓励南沙区的户籍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普通高等学校或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与市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代表国家队、省队、市队、区队参赛的选手,分别按每人5万元、3万元、2万元、0.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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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专题)入库是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而设立的,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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