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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优质企业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短板,并在若干战略性产业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努力锻造长板,推动我省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设立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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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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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广大制造业企业深刻认识数字化转型的重大意义,激发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积极性,交流互鉴成功经验做法,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案例主体包括城市、重点园区、产业集群、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遴选,组织编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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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部分省市区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券、科技保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等系列科技政策,打出中小企业服务提升工程行动、创新创业大赛、科技计划项目等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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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大规模、深层次、高水平普及应用,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航空、船舶、电力装备、纺织、轻工、医药、食品、电子信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依托现有各类服务载体和工业企业开展促进中心创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对促进中心开展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评估,总结促进中心建设成效并做好宣传推介,组织经验交流并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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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深圳市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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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带动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建设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强化典型案例交流、先进技术与成果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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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域,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认定,申报数量不限。认定通过后,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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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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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高新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兼顾不同主体、先进带动示范的原则,分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两大类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创新引擎培育全国行”路演等活动,强化与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资源对接,跟踪评估试点成果成效,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于试点成效良好的,编入典型案例名录,并予以接续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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