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发展,引导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积极参与广州市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设,推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用国产工业设计软件,鼓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工业设计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设计成果转化。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一次,每三年对其进行复核。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挖掘一批创新性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新方式、新引擎,着力推动广州新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将继续开展发现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活动工作。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4号),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认定条件新落户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按照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给予落户奖励。其中,申请企业本身或其母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的,应剔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后,给予落户奖励。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超过2亿元(含)的,奖励3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围绕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需求,按照边界清晰、主体突出、生态完善、要素齐备的原则,从主体产业、创新策源、空间载体、服务供给、人才激励和需求对接六大板块。支持软件业重点企业落户。对新落户的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软件业企业,在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2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5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亿元奖励。其中,新落户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天河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8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亿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本市总部经济持续壮大,现开展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农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产业企业可申请认定成为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可享受人才户籍、人才绿卡和集体户支持、办税绿色通道服务、人才服务便利、人才公寓支持等政策与服务。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科技企业,催生一批具备高成长、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际,启动广州市黄浦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扶持;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扶持;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30万元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科技企业,催生一批具备高成长、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际,启动广州市黄浦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扶持;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扶持;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30万元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科技企业,催生一批具备高成长、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际,启动广州市黄浦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扶持;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扶持;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30万元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