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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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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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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美妆市场供给,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美妆产业集群。培育世界一流标杆企业,鼓励企业成长壮大,对美妆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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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动一季度工业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对 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月度纳统,且实际产值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 40 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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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动一季度工业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对 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月度纳统,且实际产值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 40 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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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游戏头部企业,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原创性强、发展成长路线规范健康的本土中小型游戏企业,吸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游戏人才和优秀原创团队在琶洲集聚发展,推动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其中获国际性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获国内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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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南沙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打造规模领先、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支持企业流片,对于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按模拟类产品当年实际发生费用的80%、数字类产品当年实际发生费用的60%,每年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总额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流片费用(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费、加工费等)50%的补贴,其中:对工艺制程在45nm以上的(含),年度补贴总额最高600万元;对工艺制程在45nm以下的,年度补贴总额最高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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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阵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培育一批聚集效益好的电商园区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商企业,推动琶洲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区建立化妆品、服装、个护等直播电商基地,重点引入优秀商家、头部主播等。对在本区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50间,基地内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30人,签约本地品牌数量超过10个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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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阵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培育一批聚集效益好的电商园区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商企业,推动琶洲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区建立化妆品、服装、个护等直播电商基地,重点引入优秀商家、头部主播等。对在本区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50间,基地内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30人,签约本地品牌数量超过10个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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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阵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培育一批聚集效益好的电商园区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商企业,推动琶洲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区建立化妆品、服装、个护等直播电商基地,重点引入优秀商家、头部主播等。对在本区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50间,基地内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30人,签约本地品牌数量超过10个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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