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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化我区创新创业环境。重点聚焦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的单位,每个级别额外奖励100万元。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认定奖励最高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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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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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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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分七类,分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审核通过后,可获得一定的资金资助。其中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单项奖金金额300万元,科技合作奖授奖总数不超过5项,青年科技创新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5名,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总数不超过25项,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单项奖金金额均为3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特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项,单项奖金金额100万元;一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单项奖金金额50万元;二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125项,单项奖金金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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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专题有: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粤澳联合创新资助项目、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等,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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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 对引入“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在荔湾区范围内建设培育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科技立项签订任务合同书,以分期拨付形式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的50%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对引入“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建设培育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白鹅潭商务区或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内,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的100%,给予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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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启动广东省科技创新普及专题项目。包括10个专题,最高资助金额为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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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全面 推动各层面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 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设立 28 个指南方向,支持与 25 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 317 个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 7.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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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全面 推动各层面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 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设立 28 个指南方向,支持与 25 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 317 个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 7.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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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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