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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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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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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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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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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南沙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多重战略叠加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聚焦优势、突出特色,着力在就业发展、实习研修、创新创业、交流交往、便利生活、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实施积极行动,为港澳青年来南沙区发展提供优质环境。对到南沙区就业执业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最高12万元就业奖励。鼓励风投基金投向南沙区内的港澳青创项目,对持有港澳青创企业股权2年以上的公司制或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投资规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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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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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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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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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最高资助3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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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有关精神,推动南沙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群体劳动者自主创业,培育与提升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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