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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开展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申报评定工作。对通过公示的装备产品,形成当年度《广州市轨道交通自主创新产品评定清单》,由市发展改革委予以公告,并向相关单位出具评定文件,有效期2年,提供相应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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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24年越秀区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项目计划管理,项目总投资需达1000万元及以上;
竣工项目(正在施工且2024年可竣工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已开工,2024年继续施工项目)、新开工项目(已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落实,预计2024年9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等可申请纳入正式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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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引进人才入户坚持突出高端、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总部企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所需人才的入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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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4号),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认定条件新落户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按照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给予落户奖励。其中,申请企业本身或其母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的,应剔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后,给予落户奖励。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超过2亿元(含)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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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4号),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认定条件新落户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按照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给予落户奖励。其中,申请企业本身或其母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的,应剔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后,给予落户奖励。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超过2亿元(含)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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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本市总部经济持续壮大,现开展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农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产业企业可申请认定成为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可享受人才户籍、人才绿卡和集体户支持、办税绿色通道服务、人才服务便利、人才公寓支持等政策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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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广州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现公开征集绿色技术。市发展改革委会将先进适用、推广价值高的绿色技术推荐申报省和国家相关技术目录,并通过组织绿色技术交流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展览展示活动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专题活动等进行定向推介和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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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优秀节能减排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快培育壮大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我委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和推广工作。我委将择优选取案例在我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交流、节能培训、节能宣传等活动中展示和推广,并运用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展示先进案例,组织优秀节能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产业园区等进行供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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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引领创新作用,大力发展番禺特色新型金融,吸引各类风险投资机构集聚万博商务区,打造风险投资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对单个投资基金企业投资本区非上市科技型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对单个企业实际到账投资额的2%给予投资基金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投资基金企业的奖励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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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本市总部经济持续壮大,现开展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农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产业企业可申请认定成为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可享受人才户籍、人才绿卡和集体户支持、办税绿色通道服务、人才服务便利、人才公寓支持等政策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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