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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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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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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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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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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意见征求工作已开始。2024 年度指南围绕:极端制造领域、医工领域、信息领域、交通工程领域、可再生能源领域、材料领域、海洋领域7个重点领域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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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全面 推动各层面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 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设立 28 个指南方向,支持与 25 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 317 个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 7.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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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十四五”重点专项项目包含“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十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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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科金发计〔2025〕1号)有关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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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科金发计〔2025〕1号)有关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前沿”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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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科金发计〔2025〕1号)有关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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