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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93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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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工作的通知

加快落实国家、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数字化产品集中采购,鼓励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所在区发挥特色产业集群载体作用,通过特色产业集群相关责任主体集中谈判、批量采购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以产业集群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的方式为集群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及服务,助力集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以更低成本和更快速度实现数字化转型。相关责任主体由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通过后,根据其数字化产品应用成效进行分级奖补。本项目中央、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单个区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5-07|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5-05-07 / 2025-05-31
2025-0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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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第一期博士后资助奖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等政策兑现申报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5-04-17|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5-04-21 / 2025-04-30
2025-04-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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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标准化战略)项目最高补贴100万

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质量强市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实施,规范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质量发展资金资助条件和标准如下,获得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对获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100万元、25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3-24|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5-03-26 / 2025-04-30
2025-04-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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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10万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农〔2025〕4号)、《增城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入围省级标杆农民合作社数量3个,每个补助10 万元;支持入围省级标杆家庭农场数量6个,每个补助5万元 。
发布时间: 2025-03-19|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5-03-19 / 2025-04-03
2025-04-03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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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创业(示范)基地认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有关精神,推动南沙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群体劳动者自主创业,培育与提升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南沙区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 2025-02-21|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质认定
申报日期: 2025-02-21 / 2025-03-07
2025-03-0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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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5年一季度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量奖励政策兑现最高补贴100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牢抓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南沙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结合本区实际,对2025年第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经营主体,给予10万元基础奖励,并按照产值每新增1亿元奖励10万元的标准给予增量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1-25|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创新载体
申报日期: 2025-03-21 / 2025-04-18
2025-04-1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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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黄埔区新入户奖励(人才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50万

本细则适用于经营关系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规定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在前述单位工作的个人。对本区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区博士后创新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设站资助。
发布时间: 2024-12-20|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4-12-23 / 2024-12-27
2024-12-2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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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三期申请博士后设站资助(人才10条2.0)最高补贴5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12-20|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孵化载体
申报日期: 2024-09-10 / 2024-09-20
2024-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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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三期申请博士后设站资助(人才高质量发展30条)最高补贴5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12-20|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孵化载体
申报日期: 2024-09-10 / 2024-09-20
2024-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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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第三期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人才10条2.0)最高补贴15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面向本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设一、二、三档资助,申请单位为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
发布时间: 2024-12-20|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4-09-10 / 2024-09-20
2024-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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