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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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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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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同步征集、评审、入库。支持在广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穗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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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12218”、天河区“12126”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天河区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数智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助推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进一步提升能级、优化结构,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其他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5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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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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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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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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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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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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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河区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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