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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提升我省科技战略研究与咨询能力,支撑“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构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启动实施2023~2024年度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专题。共计7个专题,12个方向资助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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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科学安排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发展改革委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以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申报范围,开展前期工作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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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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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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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2个方向。研究院项目按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每家支持不超过400 万元,省级研究院成功创建国家研究院后每家再支持不超过600 万元,按照认定的级别直接进行奖补,奖补的经费应用于研究院建设所投入的仪器设备。设计服务项目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签约费用的 30%奖补,支持 5 家左右企业、机构集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每家企业(机构)支持不低于 100 万元,不超过 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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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2个方向。研究院项目按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每家支持不超过400 万元,省级研究院成功创建国家研究院后每家再支持不超过600 万元,按照认定的级别直接进行奖补,奖补的经费应用于研究院建设所投入的仪器设备。设计服务项目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签约费用的 30%奖补,支持 5 家左右企业、机构集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每家企业(机构)支持不低于 100 万元,不超过 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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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优质企业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短板,并在若干战略性产业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努力锻造长板,推动我省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设立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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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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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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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带动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建设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强化典型案例交流、先进技术与成果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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