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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有关单项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企业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团队组(或相应组别)实行分段资助,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第一阶段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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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持续搭建更多更优的博士后科研平台,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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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创新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资助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项目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2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项目落地资助。创业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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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有关单项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企业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团队组(或相应组别)实行分段资助,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第一阶段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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