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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其政策扶持、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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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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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我省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即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数据中心、公共机构等已建成项目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且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的案例。省能源局将在节能宣传周、节能技术推广等活动中重点推广典型案例,支持案例项目单位申报超长期国债、省级节能降耗资金等,加强对案例的政策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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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应是由我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学术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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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农业龙头企业”是指我市经国家、省、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022年至2024年,首次获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及首次获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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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我厅开展广东省2025年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和验收情况,按3年分批次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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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开展2025年智能农机(水稻)示范基地项目申报。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总建设成本的50%,单个智能农机(水稻)示范基地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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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第三批省级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渔业资源保护项目、植物疫病与农药监督管理项目、种植业发展类项目以及乡村产业发展类项目,最高资助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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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开展2025年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系统、农垦系统等省属涉农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总建设成本的50%,单个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不同类型烘干设施所对应的标准投资额度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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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农业领域项目,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现开展我省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入库有关工作,纳入我省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范围的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等6大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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