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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30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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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

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开展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发布时间: 2025-09-17|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9-25 / 2025-10-14
2025-10-1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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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7-0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7-03 / 2026-04-10
2026-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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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6-20|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6-20 / 2026-04-10
2026-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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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6-0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6-01 / 2026-04-10
2026-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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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3-3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3-31 / 2025-04-18
2025-04-1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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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第二批)

“十四五”期间经本办法核定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进口单位)可以向深圳海关申请享受财关税〔2021〕23号文和财关税〔2021〕24号文规定的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管理,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规定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 2025-03-0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9-01 / 2025-09-22
2025-09-2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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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第一批)

“十四五”期间经本办法核定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进口单位)可以向深圳海关申请享受财关税〔2021〕23号文和财关税〔2021〕24号文规定的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管理,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规定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 2025-03-0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5-03-03 / 2025-03-24
2025-03-2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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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7-18|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4-09-01 / 2025-04-10
2025-04-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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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3-2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4-03-21 / 2024-04-16
2024-04-1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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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东省报送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第五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税务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3-04|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税费优惠
申报日期: 2024-03-04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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