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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本次项目入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2 个方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30%,且下限不低于 60 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 万元。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直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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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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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加强高品质文化供给,强化 4K/8K 内容供给和应用推广,我局决定对符合条件的 4K/8K 节目内容和 4K 电视用户发展,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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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项目主要包含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项目。项目一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资助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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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本次项目入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2 个方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30%,且下限不低于 60 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 万元。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直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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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绿色循环发展)本次项目入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2 个方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30%,且下限不低于 60 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 万元。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直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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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项目主要包含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项目。项目一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资助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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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由省发榜,面向社会征集揭榜方,并对揭榜项目组织评审论证,择优遴选入库培育。针对入库培育项目,通过“赛马机制”择优予以支持。省财政对每个试点产业集群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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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现组织开展全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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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现组织开展全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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