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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由三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项目单位可按照相关科研、教学、技术指导、带学科、带学生、带团队等智力交流活动等实际工作时长和工作量进行核算,支付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或专家补贴。项目经费最高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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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最高资助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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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平台基地是我省开展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和我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基础条件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是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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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最高资助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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