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提供支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积极运用财政、产业、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用能等政策,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奖励对本市科学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和《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规范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本办法适用的区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根据全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规划,经一定程序列入区科技计划并获得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包括竞争性项目和定向组织项目。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是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普遍性、基础性、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我省支持外商投资及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举措,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提供支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积极运用财政、产业、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用能等政策,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现组织开展创新环境计划2025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支持项目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科普交流合作项目、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讲坛项目、广州地区科普讲解大赛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拔赛项目等,最高支持经费2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对2023年当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分别按其同期营业收入的0.6‰、0.7‰给予扶持,扶持金额分别不超过其同期签立购销合同产生的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90%、100%。依托“政府补贴+企业资源导入”模式,2023年投放4000万元助商惠民消费券,加快消费回补及潜力释放,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24年越秀区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项目计划管理,项目总投资需达1000万元及以上;
竣工项目(正在施工且2024年可竣工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已开工,2024年继续施工项目)、新开工项目(已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落实,预计2024年9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等可申请纳入正式项目计划。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