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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激活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深化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每家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金额最高1%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扶持,每年扶持资金总额最高1800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成本最高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扶持,每年扶持资金总额最高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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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举措适用于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依托“2+3+N”战略科创平台集群,加快建设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积极调动各方力量重点围绕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新赛道,聚焦检测验证、快速打样、共享加工、柔性制造等关键环节,加快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提高工程开发、技术熟化、样品试制、测试验证等服务水平,提升精密仪器、试验设备、仿真软件等供给能力,满足样机及小批量生产的设计加工需求,对平台建设的研发设备投入超2000万元的,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责任单位:各产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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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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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天河区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对当年度个体工商户首次达到工业,住宿和餐饮业,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标准的,给予2万元支持。对住宿业企业“首达标”次年营业额同比增长50%以上的,给予5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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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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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引进对全区新型储能等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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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运行管理,现组织开展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申报工作。每支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引导基金出资额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子基金中广州市、区两级财政出资总额占子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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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本市总部经济持续壮大,现开展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农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产业企业可申请认定成为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可享受人才户籍、人才绿卡和集体户支持、办税绿色通道服务、人才服务便利、人才公寓支持等政策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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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本市总部经济持续壮大,现开展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农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产业企业可申请认定成为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可享受人才户籍、人才绿卡和集体户支持、办税绿色通道服务、人才服务便利、人才公寓支持等政策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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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本市总部经济持续壮大,现开展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农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产业企业可申请认定成为总部企业,总部企业可享受人才户籍、人才绿卡和集体户支持、办税绿色通道服务、人才服务便利、人才公寓支持等政策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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