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规范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10万、6万、5万、4 万、4 万元;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4万、3万、2 万、1 万、1 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规范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10万、6万、5万、4 万、4 万元;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4万、3万、2 万、1 万、1 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对引入“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在荔湾区范围内建设培育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科技立项签订任务合同书,以分期拨付形式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的50%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对引入“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建设培育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白鹅潭商务区或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内,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的100%,给予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促进和保障荔湾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吸引优质项目,规范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对实现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营业收入2.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结合企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增长等实际情况,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规范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推动荔湾区标准化战略实施。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10万、6万、5万、4 万、4 万元;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不超过4万、3万、2 万、1 万、1 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