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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促进数字经济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 征的智慧旅游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优质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经 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4 年度广东省智慧旅游优质项目和培育项目推选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项 目培育、技术应用、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对培育项目在下一年度的优质项目申报中给予倾斜,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优质项目争取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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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强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提高我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水平,拓展统计分析研究渠道,我厅拟开展2024-2025年度省级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立项课题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补助2万元,结项获得良好等次的补助1.5万元,结项获得合格等次的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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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荔湾区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荔湾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创意、数字创意、体育等产业园区,鼓励社会物业运营机构打造专业楼宇,通过提供优质空间、优惠租金和配套服务等方式引进和集聚优质企业。对自上一年度起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文化创意、数字创意、体育等产业园区或专业楼宇的,分别给予运营机构不高于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10万元支持;由区级升格为市级、市级升格为省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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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规则。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管理,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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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规则。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管理,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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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国家文化部设立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项目来支持漫画创作企业;动画创作、制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获得认定的企业,可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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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国家文化部设立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项目来支持漫画创作企业;动画创作、制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获得认定的企业,可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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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国家文化部设立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项目来支持漫画创作企业;动画创作、制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获得认定的企业,可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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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国家文化部设立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项目来支持漫画创作企业;动画创作、制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获得认定的企业,可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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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国家文化部设立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项目来支持漫画创作企业;动画创作、制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获得认定的企业,可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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